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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 巨头反垄断怎么解决?@计算广告

猝死码农的半生福报,垄断巨头的三把镰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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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通俗有趣的文字,带您了解互联网营销、变现和商业模式不为人知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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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月参加了一个码农聚会。席间诸位的年资、能力、福报精神都半斤八两,可是聊到收入,却形成了两个明显的档次:在互联网巨头上班的,不说早已财富自由,年薪百万的也一抬脚踩死一片;剩下那些位,误入中小企业也好,坚持自己创业也罢,多数都还在为房子孩子愁眉苦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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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势头有点像泡菜国:在三星现代这些大企业上班的,平均收入高出小企业员工两三倍。如果中国也变成这个样子,这好么?

当然,码农们不过是喝口汤。因为这样的格局悄悄形成,年轻人想靠勤奋获得一点立足之地,就只有委身几家巨头,赤裸裸地出卖的青春,深情地拥抱996,像拼多多员工那样,猝死就当睡着了,用命换取半生的福报。而傲慢的资本,还要撇唇拉嘴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:“这就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!”

显然,富可敌国的巨头与资本,聚敛、控制和分配财富的能力已经太强大了。对此,我们不免心生疑惑:这些财富,到底是创造出来的,还是收割出来的?

可能的答案无非两种:一、巨头提升了社会效率,创造了新财富,同时从中获益;二、巨头通过垄断,正在将全社会作为韭菜圈养和收割。

这两个因素显然兼而有之。前一点好理解,后一点就扑朔迷离了。正当我沉思之际,看到了《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》意见稿,从中理清了一些思路。

我突然发现,互联网巨头收割韭菜的镰刀中,有一样原来正是我最熟悉不过的武器。这让人既惊心动魄,又醍醐灌顶。那么,咱们就来抽丝剥茧,把垄断巨头割韭菜的三把镰刀讲清楚。

第一把镰刀:操纵销量

先来说说商品的市场价格是如何形成的。如果一个商品的卖家、买家都有一大堆,你爱玩不玩都不大影响整体的供需,这就叫自由竞争市场。这种情况下,价格是谁定的呢?

比方说一个茶杯,卖一块的话,十亿人都想买;如果卖十块,可能有两亿人想买;卖一百,就剩下一小撮冤大头买了。所以,随着价格提高,愿意买的人越来越少,这形成了下图中那条“需求曲线”。

与之相反,价格越高,愿意生产的厂家就越多,这形成了下图中那条“供给曲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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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条曲线的交叉点,就是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和销量。
图片
任何一个厂家,由于只是市场上的一滴水,都很难操纵那条供给曲线,也就没法影响销量和价格。

可是,垄断后就香多了。假设市场上就剩下一个生产茶杯的厂子,他就可以自己决定生产多少了。于是,上面那条供给曲线就不复存在了。那么他会生产多少呢?找到总利润=(价格-成本)ⅹ销量 最大的那个点就是了。

由于上图中的供给曲线实际上也是边际成本曲线(听起来有点费解,但想想并不难理解),而边际收益曲线则是在需求曲线下方,简单在图上画画就知道,垄断与自由竞争相比,商品的销量会小一些,而价格会高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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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把镰刀:大数据杀熟

当然,如果仅仅靠操纵销量挣钱,那么你把垄断想得也太傻白甜了。他们还有一把镰刀,让多数人都用自己能接受的高价买到商品。

这把镰刀,叫做“价格歧视”,也就是把一样的商品卖出两样的价钱。在线下售卖时,这两样会有一点点鸡肋的差距,让土豪们为了追求一点点便利,付出高的多的价格,赚足利润;同时让屌丝们牺牲一点点功能,便宜地把东西买走,扩大销量。

说一个经典案例:80年代的录像机,有美国和欧洲两种制式。其实,所有在美国出售的录像机,都支持这两种制式,可是市场上却有A(美国制式)B(双制式)两种型号,它们有什么区别呢?其实就是面板上少了一个按键罢了。而B型录像机的价格,比A型要高出一倍。

如此一来,土豪要那个多个钮贵一倍的,屌丝要那个少个钮便宜一半的,看起来各得其所,可是厂家挣的钱就凭空多了不少。大家看下面的图,A、B两款录像机的总利润,是不是比上图只有一种产品定价时,凭空多出来一块(浅蓝色部分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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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端情况下,把购买人群无限划分,做价格歧视,垄断者就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。只是,无限的人群划分,线下摆摊卖货是做不到的:你总不能设计出一万种大同小异的录像机吧?

可是在线上,这就非常简单了:商品推荐可以个性化,定价自然也可以个性化!只要窥视出用户对商品价格是否敏感,就可以按他的心理承受度定个价。他们都是在自己的手机上买单,如果互相不通气的话,就实现了完美的一人一价!

这样的招数偶尔也会被韭菜识破,起了个名字叫“大数据杀熟”。什么商务人士订票价格高、苹果手机打车贵、老用户给你推贵的东西,背后都是这样的伎俩。

就算被发现了,网络平台解释起来也是云淡风轻,什么系统bug啦,缓存没清啊,四两拨千斤就防出去了。于是有人呼吁,要立法反对“大数据杀熟”。可是我认为这意义不大。你不让我一人一价,我只要换个方式:给不同的人发不同“随机”金额的优惠券,这不就殊途同归了么?

所以,大数据杀熟这件事,本质问题在垄断,不在大数据。大家别被人忽悠,把枪口瞄错了目标。

第三把镰刀:明暗两道平台税

而指南里提到的“平台型经济”垄断,跟上面谈的商品垄断相比,武器又有升级。

什么是平台型经济?以B2B2C的电商平台为例,一边是消费者,一边是店家,平台只负责搭建交易的基础设施,并撮合买卖双方。这么看起来,它既不是买方,又不是卖方,只是个拉皮条的角色。当买卖双方足够多的时候,这不就是个完美的自由竞争市场么?

从商品买卖来看,这么说也没错。只不过大家要想想:平台的地位和盈利点,可以类比于传统生意中的什么角色呢?其实,平台既然是市场的控制者,就掌控了人、财、物的调度能力,也就实际上承担了传统线下场景中,政府机构的部分功能。

我们回想一下,政府是怎么挣钱的呢?是收税。而平台的盈利模式,其实也是收税。不过平台收的税,分为明暗两道。

明的一道税,是平台佣金。对电商来说,这道税未必多高。我认识个电商大卖家,年销量大约三四十亿,平台佣金也就是三千多万,算起来百分之一不到。

可是,在一些还没开始收、或者不太方便收暗税的平台上,佣金比例就高多了:像外卖平台,抽佣普遍在两成起;打车平台就更厉害了,现在高峰时段流行拼车,就算三个拼客一人交了一份钱,给司机的也只按公里数算,于是你的打车费,多一半都在平台兜里了。

暗的一道税,又比这个凶残多了。比方说上面说的电商大卖家,在佣金之外,每年还要给平台额外多交四五个亿。那么,这一道暗税,究竟是什么名目呢?

本号的读者,听到这儿肯定恍然大悟了:这暗税,就是给平台交的广告费吧!您说对了,开店花不了几文钱。可是把店开起来,并没有什么卵用,要把人流引起来,对不起,您还得交额外的买路钱。这样的买路钱,在垄断的平台型经济中,靠的就是“竞价广告”这把锋利无比的镰刀。

就这样,看似公平开放的“平台型经济”,可是通过竞价广告的方式,总可以从市场卖家身上收取足够的税金。这道“暗税”的比例,说出来吓你一跳:以往的医疗行业、今天的在线教育,都把一半以上的收入交给了广告平台。就算是上面说的那个电商大卖家,平台税也达到了百分之十几。

这难道不是卖家们正常竞争的结果么?并非如此。如果“平台型经济”的垄断地位没那么强,暗税的税率就会大幅下降。大家去看看一些二线广告平台,除去灰色业务,单位流量的收入比一线平台低多少,心里就有数了。

还有一个常见的误解:不管佣金也好、广告费也好,钱都是从卖家那边收的,对我们买主又有何损害呢?其实,只要是税,不管是从买方还是卖方那儿收的,结果都一样,都是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损失。

在供求曲线上画一画,就一目了然了:有税的情况下,买家花了更多的钱,而卖家收到了更少的钱,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,谁也别想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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垄断到底该怎么反

说完了垄断攫取超额利润的道理,再来说说最近这场垄断问题的全民大讨论中,容易被误解的几个点。

  1. 打击垄断就是打击创新。这显然是混淆视听的说法,互联网的创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,企业自然可以在创造的社会价值中分享部分收益。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搞“二选一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和恶意补贴,如果没有了这些扼杀竞争的手段,我们本应享受更多科技进步的红利。
  2. 国有资本的垄断才应该关注。不论什么资本的垄断,带来的损失是一样的。只不过国企的垄断利润,至少从制度上看,是要做转移支付,投入基础建设,或者帮助落后者和穷人的。而巨头和资本的垄断呢?且不说避税不避税,如果所有的大老板和背后投资人,都能像比尔盖茨那样裸捐,我就相信他们攫取的超额利润,是对老百姓有益的。

当然,垄断怎么个反法,还得好好斟酌一下。

把巨头大卸八块分拆,恐怕不是个好办法:分拆以后的各条业务线,还是在各自的领域内垄断着。通过局部市场保护强行扶持一些竞争对手,更不是办法,这样市场的活力会丧失待尽。

其实仔细想想,通过正常竞争形成垄断本身并不可怕。怕的是垄断以后的巨头化成了恶龙,用非正常的方式阻碍后进的挑战者。所以,避免“二选一”、“捆绑销售”、“恶意贴补”和“大数据杀熟”这些非正常手段,才是反垄断的关键。

拿近来吵得沸沸扬扬的社区团购作个例子,畅想一下,什么样的市场格局才健康呢?应该允许团长们像用户一样自由选择,同时接入几个平台,平台都不许搞赔本贴补,或凑单奖励(这就是软性二选一)。这样一来,如果有个创新者进入此领域,比方说有了更好的调度算法,直接把团长的资源都接进来,就能大展身手了。

说到这儿,又引出另外一个话题:要搞出更好的调度算法,离不开用历史数据建模。而这些数据,成了垄断企业阻止后来者最重要的隐性壁垒。这就要涉及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。个人认为,这些数据要么属于个人、要么属于社会,绝不应该是只为巨头贡献财富的宝藏。

总之,那些在巨头上班,年薪百万的小伙伴们别有误解,认为这是时代给予勤奋的回报。这只是垄断者挥动着三把镰刀,收割了社会以后,从牙缝里抠出来的一点韭菜叶。该挣钱挣钱,但是也要明白,正因为离了这几个店无路可走,我们才只好放弃抵抗,躺平了享受996带来的半生福报。

超华

数据属于社会。。。,然而历史一再证明,生产资料公有化完全走不通。最近的社团购还没有属于垄断的阶段,而是建立垄断的阶段。恶性竞争会导致生产端血拼,消费者受益(滴滴大战也一样)。真正的垄断是资源垄断,不需要竞争,所以资源性国企过得不要太舒服。互联网是寡头竞争,谁敢言垄断。996跟垄断扯不上,只跟恶性竞争扯得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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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)恶性竞争的过程里是消费者受益的,但是竞争结束形成垄断以后就不是了。

超华

那这个就只能以结果来论了。个人觉得,滴滴(大概已经算垄断?)、美团外卖,对于消费者来说,比没有这些的时代好。目前看到的互联网企业垄断后更多是的挤压生产端,竞争对手。当然可以更好这个问题就真的没有办法讨论,谁能知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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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)
文章里说我了,这是创新部分的红利,企业可以享受,但这跟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两回事儿,功过不能相抵。
Suffysuffy
说个与主题无关的,价格并不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,供给需求曲线只是理想中的,人是感性的,而且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操作价格。

计算广告(作者)只能说这个模型并不严格,但是大致的规律我觉得还是没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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