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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是如何获得的?权力拿起来容易,放下去难_李斯死因_赵高弄权_姚尧精读《资治通鉴》第44集

李斯、张居正、鳌拜、张廷玉……功高老臣下场不好,非自误,乃宿命也。

手握大权,不能早点正常交接,然后再谨小慎微,结局可能就是这样了。

权力拿起来容易,放下去难,这本来就是取祸之道。现代的民主体制是根治这个问题的良药。

美国总统全世界权力最高,但轮替下台之后,没有任何人会去找他们的麻烦,皆因体制带来的预期就是:退休总统属于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告别权力。

善终,必然。


李斯的死,既是制度完善悲剧,也是个人的悲剧。

身处乱世,李斯自然是一面狡诈多变,另一面苦心经营。

毕竟要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,光靠正义的理念是远远不够的。

生活当中,就算自己不用诈,也阻止不了别人用诈。李斯的悲剧从他参与矫诏时就注定了。

他错误的认为胡亥远比老大没有主见,将来容易控制。事实上没有主见的人更容易被蛊惑。赵高能杀了李斯,就是因为赵高更没有底线,更没有政治抱负,所以干起事来各种阴谋诡计。

胡亥虽然没有能力,但却拥有权力,这种权力产生的美好幻觉让胡亥沉醉不已。赵高就充分利用了胡亥的心理,完成了借刀杀人。

可怜的李斯,到最后都没认清楚自己的对人是怎样的无耻小人,还幻想自己能申辩冤屈。能为一己之私,不顾天下人死活,不顾国家命运主动出主意矫诏的人,还有什么坏事不敢做,还有什么阴谋干不成?

哎,李斯一时权迷心窍,铸成大错,连历史发展轨迹都改了,自己也成了牺牲品。智者千虑必有一失,可就这一失,往往最致命。

以上评论出自姚尧订阅号留言。

20190109


【原文】郎中令赵高恃恩专恣,以私怨诛杀人众多,恐大臣入朝奏事言之,乃说二世曰:“天子之所以贵者,但以闻声,群臣莫得见其面故也。且陛下富于春秋,未必尽通诸事。今坐朝廷,谴举有不当者,则见短于大臣,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。陛下不如深拱禁中,与臣及侍中习法者待事,事来有以揆之。如此,则大臣不敢奏疑事,天下称圣主矣。”二世用其计,乃不坐朝廷见大臣,常居禁中。赵高侍中用事,事皆决于赵高。

【白话】郎中令赵高仰仗着秦二世对他的宠信而专横跋扈,为报私怨杀了很多人,又担心会有大臣在入朝奏事时禀报此事,便建议二世道:“天子之所以尊贵,是因为群臣只能听见他声音,而不能见到他面的缘故。况且陛下年纪还很轻,未必能够通晓所有事情,现在每天坐在朝堂之上,一旦出现赏罚不当的情况,就是把自己的短处暴露在群臣面前,这不利于向天下人彰显您英明神武的形象。陛下不如深居于宫中,与臣及近侍中通晓法令之人等待群臣的上书言事,这样事情发生后便能得到妥善处置。如此一来,则大臣就不敢上奏疑难之事,天下百姓也都会称赞您是圣明的君主了。”二世采用赵高的计策,遂不再坐朝接见大臣,经常居住在深宫之中,由赵高和近侍们处理政事,事情决策皆取决于赵高。

【姚论】

在《韩非子》一书中,的确存在许多主张君主应在群臣面前保持神秘的语句。譬如在《主道》中,韩非子写道:“寂乎其无位而处,漻乎莫得其所。明君无为于上,群臣悚惧乎下。”意思是说:寂静啊!君主好像没有处于君位。寥廓啊!臣子都不知道君主在哪里!明君在上面无为而治,群臣就在下面诚惶诚恐。又如在《扬权》中,韩非子写道:“主上不神,下将有因;其事不当,下考其常。”意思是说:君主不能保持神秘,臣下就会据此使诈;君主不能处事得当,臣下就会引为惯例。这些话的本意都是指君主应该隐藏自己的意图和好恶,以使得群臣无法刻意逢迎和伪装,只能恪尽职守以展现自己的才能。君主也只有退出具体事务的执行,才能看清楚臣下执行得好不好,谋划得是否恰当。可是赵高却刻意歪曲韩非子的原意,利用胡亥好逸恶劳、懒政怕错的心理,以此来诱导他远离群臣和朝政。

事实上,韩非子不但从未说过君主可以远离群臣,而且他还在反复强调君主必须密切监督群臣,千万不能被臣下蒙蔽,否则就会有杀身之祸。如他在《主道》中接着写道:“是故人主有五壅:臣闭其主曰壅,臣制财利曰壅,臣擅行令曰壅,臣得行义曰壅,臣得树人曰壅。臣闭其主,则主失位;臣制财利,则主失德;行令,则主失制;臣得行义,则主失明;臣得树人,则主失党。”意思是说:因此君主会受到五种蒙蔽:臣下闭塞君主的耳目是蒙蔽,臣下控制君主的财利是蒙蔽,臣下擅自发号施令是蒙蔽,臣下收取仁义之名是蒙蔽,臣下私自培植党羽是蒙蔽。臣下闭塞君主的耳目,君主就失去俯视天下的地位;臣下控制君主的财利,君主就失去可以收买人心的恩德;臣下擅自发号施令,君主就失去对号令的控制;臣下收取仁义之名,君主就失去圣明的权威。臣下私自培植党羽,君主就失去支持的臣民。又如他在《扬权》中接着写道:“故曰:毋富人而贷焉,毋贵人而逼焉,毋专信一人而失其都国焉;腓大于股,难以趣走。主失其神,虎随其后。主上不知,虎将为狗。主不蚤止,狗益无已。虎成其群,以弑其母。为主而无臣,奚国之有?”意思是说:所以说,不要把别人弄得太富裕,以致于自己反而还要向他借贷;不要把别人弄得太尊贵,以致于自己反而还要受他的逼迫;不要专门相信一个人,以致于自己反而丢失了都城和国家。小腿如果比大腿还粗,那就很难跑得快。君主如果失去了神秘性,那些怀有虎狼之心的奸臣就会尾随在后。君主如果不能察觉,老虎就会伪装成狗。君主如果不能及早制止,这样的狗就会越来越多。等到这些虎狼一样的奸臣聚集成群,他们就会共同杀害君主。君主如果没有自己的忠臣,那又哪里还会有什么国家?

从日后的历史发展来看,赵高先夺胡亥之权,后取胡亥之命,完全都是按照韩非子书中所推测的步骤进行的。

【原文】高闻李斯以为言,乃见丞相曰:“关东群盗多,今上急益发繇,治阿房宫,聚狗马无用之物。臣欲谏,为位贱,此真君侯之事,君何不谏?”李斯曰:“固也,吾欲言之久矣。今时上不坐朝廷,常居深宫。吾所言者,不可传也,欲见,无闲。”赵高曰:“君诚能谏,请为君候上闲,语君。”于是赵高侍二世方燕乐,妇女居前,使人告丞相:“上方闲,可奏事。”丞相至宫门上谒,如此者三。二世怒曰:“吾常多闲日,丞相不来;吾方燕私,丞相辄来请事!丞相岂少我哉,且固我哉?”赵高因曰:“夫沙丘之谋,丞相与焉。今陛下已立为帝,而丞相贵不益,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。且陛下不问臣,臣不敢言。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,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①,以故楚盗公行,过三川城,守不肯击。高闻其文书相往来,未得其审,故未敢以闻。且丞相居外,权重于陛下。”二世以为然,欲案丞相,恐其不审,乃先使人按验三川守与盗通状。

【白话】赵高听说李斯想要向二世进言,便去面见李斯道:“关东盗贼众多,可皇上却还在急于征发更多的徭役,修建阿房宫,搜集狗马之类无用的玩物。我本想进言劝谏,只可惜地位卑贱。这些本都是丞相您份内的事,您为什么不去劝谏呢?”李斯道:“的确是这样。我也早就想向皇上谏言了。可是现在皇上不再临朝听政,整日深居于宫中。我就是想劝谏皇上,也没法传达,我就是想面见皇上,也没有机会。”赵高道:“如果您真想劝谏皇上,那就让我来为您留意皇上空闲的时机,到时候再告知您。”于是,赵高专等二世饮宴作乐,美女在旁的时候,派人通知李斯说“皇上此时有空,可以面见奏事”。李斯立刻赶赴宫门外求见,如此反复几次后,二世怒道:“我平常空闲的时候有很多,丞相都不来,非要等我饮宴休息的时候,丞相就前来奏事,他这是在欺负我年少,看不起我吗?”赵高趁机对二世道:“当初沙丘之谋,丞相也有参与。现在陛下已经继位为帝,而丞相的地位相较过去却未能提升,他这样做实际上是希望陛下能给他裂土封王。况且陛下不问我,我还不敢说。丞相的长子李由现在担任三川郡守,原楚国的盗贼陈胜等都是丞相邻县的人,所以他们才敢这样公然横行,途经三川郡各城时,郡守都不肯出城迎击。我听说李由与他们之间还有书信往来,只是因为还没调查清楚,所以没敢向您报告。况且丞相在外主持朝政,实际权势比陛下您还大。”二世认为赵高说得很有道理,便打算将李斯立案调查,又恐怕其中有不实之处,于是先派人去查证三川郡守和盗贼私通的情况。

【姚注】

①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:“李斯者,楚上蔡人也。”上蔡与陈胜的故乡阳城、吴广的故乡阳夏都隶属于陈郡。

【原文】李斯闻之,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:“高擅利擅害,与陛下无异。昔田常相齐简公,窃其恩威,下得百姓,上得群臣,卒弑简公而取齐国,此天下所明知也。今高有邪佚之志,危反之行,私家之富,若田氏之于齐矣,而又贪欲无厌,求利不止,列势次主,其欲无穷,劫陛下之威信,其志若韩玘为韩安相也①。陛下不图,臣恐其必为变也。”二世曰:“何哉!夫高,故宦人也,然不为安肆志,不以危易心,洁行修善,自使至此,以忠得进,以信守位,朕实贤之,而君疑之,何也?且朕非属赵君,当谁任哉!且赵君为人,精廉强力,下知人情,上能适朕,君其勿疑!”二世雅爱赵高,恐李斯杀之,乃私告赵高。高曰:“丞相所患者独高,高已死,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。”

【白话】李斯听说此事,便向二世上书揭发赵高的短处,道:“赵高专擅赏罚大权,与陛下已经没什么区别。过去田常担任齐简公的宰相时,窃取原本属于国君的赏罚大权,对下收服百姓,对上笼络群臣,最终杀死齐简公而篡夺齐国,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。如今赵高心怀邪恶不正的意图,做出危险反叛的举动,私人聚敛的财富,就和当年齐国的田常一样。而且赵高为人贪得无厌,求利不止,在朝中的权势仅次于陛下。他的欲望没有止境,窃取陛下的威信,其野心就和韩王安时的宰相韩玘一样。陛下若不早做谋划,我担心他一定叛变。”二世道:“你这是什么话!赵高,早年就一直是我的家臣,可是他不因安逸而放纵,不因为危险而变心,品行高洁,修身行善,凭着自己的努力才得到今天的一切。他是因为忠诚而获得晋升,是因为信义而安守禄位,我实在是认为他是贤才,可你却在怀疑他,这是为什么呢?况且,我如果不把政事托付给赵君,又当托付给谁呢?再说,以赵君的为人,精明而又廉洁,坚强而又能干,下能体察民情,上能顺应我意,你不要再怀疑他了!”二世向来宠信赵高,害怕李斯会杀他,便私下将李斯的话转告赵高。赵高道:“丞相唯一担心的只有我一人。一旦我死了,他就会想做田常所做的事了。”

【姚注】

①韩玘:其生平事迹已不可考。可是韩玘既然是韩王安的宰相,且能够被李斯用来作为劝谏二世的例证,韩玘不应该在史籍中毫无记载才是。秦灭六国期间,嬴政用李斯之计,派出大量能言善辩之士,携带金银珠宝游说各国的重臣名士,或许韩玘就是被游说的对象之一,在为秦灭韩的过程中立有大功,却不便对外公开,故而史料中未曾记载,但秦国高层皆深知此事。

【姚论】

正如儒家学者言必责桀纣一样,法家学者总是言必责田常。在儒家看来,世上最可恶的就是桀纣这样的残暴之君,而在法家看来,世上最可恶的就是田常这样的弑主之臣。因此,当李斯与赵高之争发展到殊死搏斗的阶段时,他们就争相在二世面前指责对方是田常。虽然以事后的眼光来看,做出田常之举的人是赵高,可在当时,李斯远比赵高更有实力成为田常。在二世的眼中,李斯是先帝留下来的老臣,三十余年的宰相,儿女多为皇亲,朝臣皆是朋党,自己也正是得到了他的支持,才得以废嫡立庶而继成帝位,换句话说,李斯若想另立新君,也未必没有这个胆量和实力。可赵高只不过是常年跟随自己的旧臣,在朝中原本就缺乏根基,人微言轻,唯一能够依靠的也就只有自己。二世说“我不靠赵高,又靠谁呢”,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是成立的,赵高不靠二世,又能靠谁呢?因此,如果非要在李斯和赵高二人中选定一人视为田常,二世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李斯。赵高日后之所以成为田常,那也是因为他扳倒李斯后,继承了李斯的相位和权力。其实,李斯既有不赏之功,又有震主之位,原本就该心存敏感,自觉意识到他极可能会被二世视为田常,故而要千方百计地努力打消二世对他的怀疑和戒心,却不想他居然主动提到田常之事,这岂非是在引火烧身、自取灭亡?以李斯的政治智慧,竟会犯下这等引喻失义的低级错误,难道真的是老糊涂了吗?

【原文】是时,盗贼益多,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无已。右丞相冯去疾、左丞相李斯、将军冯劫进谏曰:“关东群盗并起,秦发兵诛击,所杀亡甚众,然犹不止。盗多,皆以戍、漕、转、作事苦,赋税大也。请且止阿房宫作者,减省四边戍、转。”二世曰:“凡所为贵有天下者,得肆意极欲,主重明法,下不敢为非,以制御四海矣。夫虞、夏之主,贵为天子,亲处穷苦之实以徇百姓,尚何于法!且先帝起诸侯,兼天下,天下已定,外攘四夷以安边境,作宫室以章得意,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。今朕即位,二年之间,群盗并起,君不能禁,又欲罢先帝之所为,是上无以报先帝,次不为朕尽忠力,何以在位!”下去疾、斯、劫吏,案责他罪。去疾、劫自杀,独李斯就狱。二世以属赵高治之,责斯与子由谋反状,皆收捕宗族、宾客。赵高治斯,榜掠千余,不胜痛,自诬服。

【白话】这时,各地盗贼越来越多,秦朝自关中派去东征平叛的军队不绝于道。右丞相冯去疾、左丞相李斯、将军冯劫向二世劝谏道:“关东地区的群盗并起,秦朝发兵前往剿灭,杀死的盗贼虽然很多,然而还是不能禁绝。盗贼之所以蜂起,都是因为征戍、水运、陆运、役作等事太过辛苦,承担的赋税又极其沉重。希望您姑且停止阿房宫的建设,减少边境的征戍和陆运。”二世道:“凡是贵为拥有天下的人,都应该放纵自己的意志,穷尽自己的欲望,君主注重法律严明,臣下就不敢为非作歹,这样便可以控制四海。像虞舜、夏禹这样的君主,虽然贵为天子,却还要亲身从事劳苦的工作,以此来作为百姓的表率,那还要法律干什么!况且先帝以诸侯国君起家,之后兼并天下。天下平定后,又外御四夷以安定边境,修建宫殿以彰显意志,而先帝开创这些功业的过程,你们都是看到过的。现在我继位才两年的时间,天下群盗并起,你们不但不能禁止,还想要废除先帝所推行的政策,这是在上不能报答先帝,其次不能为我尽忠尽力,那又凭什么还居于现在的高位!”于是将冯去疾、李斯、冯劫三人交给司法官员查办问罪。冯去疾、冯劫自杀,只有李斯关入狱中。二世将李斯交给赵高审理,追查李斯及其子李由的谋反罪状,将其宗族和门客全部逮捕。赵高审理李斯时,拷打了他一千多下。李斯无法忍受痛楚,只得含冤认罪。

【原文】斯所以不死者,自负其辩,有功,实无反心,欲上书自陈,幸二世寤而赦之。乃从狱中上书曰:“臣为丞相治民,三十馀年矣。逮秦地之狭隘,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。臣尽薄材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;阴修甲兵,饬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;故终以胁韩,弱魏,破燕、赵,夷齐、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秦为天子。又北逐胡、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强。更克画,平斗斛、度量、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秦之名。此皆臣之罪也,臣当死久矣!上幸尽其能力,乃得至今。愿陛下察之!”书上,赵高使吏弃去不奏,曰:“囚安得上书!”

【白话】李斯之所以不愿自杀,是因为对自己的辩才很有信心,对秦朝立过大功,又确实没有谋反之心,想要通过上书来为自己辩护,希望二世能够醒悟过来而赦免他。于是李斯在狱中上书道:“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,至今已有三十多年了。刚到秦国时,秦国地域狭小,方圆不过千里,士卒只有几十万。我竭尽绵薄之力,暗中派遣谋士,为他们提供金钱宝玉,让他们游说诸侯。暗中训练军队,整顿政令教化,任用勇武之士,尊崇有功之臣。因此才得以胁迫韩国、削弱魏国、击破燕、赵,夷平齐、楚,最终兼并六国,俘虏他们的国君,立秦为天子。又向北驱逐胡人、貉人,向南平定百越,以此来彰显秦的强大。更改器物上的标识,统一度量衡和文字,将其颁布于天下,以此来树立秦的威名。这些都是我的罪过啊!我早就该死了,幸好皇上让我竭尽所能,才得以活到今天,恳请陛下能够明察这一切!”书信递上去后,赵高命令司法官员将其丢弃不奏,道:“一个囚犯哪有资格上书!”

【姚论】

《资治通鉴》的这段记载源自于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,可是在转载时却有所删减,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的原文如下:

斯所以不死者,自负其有功,实无反心,幸得上书自陈,幸二世之寤而赦之。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:“臣为丞相治民,三十余年矣。逮秦之地狭隘,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。臣尽薄材,谨奉法令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,阴修甲兵,饰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,盛其爵禄,故终以胁韩弱魏,破燕、赵、夷齐、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秦为天子。罪一矣。地非不广,又北逐湖、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强。罪二矣。尊大臣,盛其爵位,以固其亲。罪三矣。立社稷,修宗庙,以明主之贤。罪四矣。更克画,平斗斛度量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秦之名。罪五矣。治驰道,兴游观,以见主之得意。罪六矣。缓刑罚,薄赋敛,以遂主得众之心,万民戴主,死而不忘。罪七矣。若斯之为臣者,罪足以死固久矣。上幸尽其能力,乃得至今,愿陛下察之!”书上,赵高使吏弃去不奏,曰:“囚安得上书!”

不难看出,在李斯的这封上书里,名为历数自己的罪过,实则显摆自己的功劳。可是司马光在转载时所删减的都是诸如“谨奉法令”、“以固其亲”、“立社稷,修宗庙,以明主之贤”、“缓刑罚,薄赋敛,以遂主得众之心,万民戴主,死而不忘”这些在儒家的价值观里非常正面的语句,留下的多是“阴行谋臣”、“阴修甲兵”、“以见秦之强”、“以树秦之名”这些在儒家的价值观里比较负面的语句。显然,司马光因为憎恶法家出身的李斯,故而有意将他的惨死塑造成是只知行阴谋诡计,行强权霸道的咎由自取,而不愿承认李斯也有亲贤臣、尊明主、缓刑罚、薄赋敛的一面。在这里,司马光再次凸显了他的史德有亏和气量狭小,或许正是因为这些选择性删减的缘故,他才居然没有针对李斯之死而写“臣光曰”吧!否则,司马光何以不像批判蒙恬之死那样批判李斯之死呢?

在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的末尾,司马迁对李斯的评论道:“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艺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适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。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”

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:太史公认为:李斯以一个平民的身份游走于诸侯之间,后来进入秦国,抓住可乘之机,得以辅佐始皇,最终成就帝业。李斯位列三公,可说是极受尊敬和重用了。李斯通晓儒家六艺的宗旨,却不能致力于修明政治以补救主上的缺失,而只是贪恋爵禄的贵重,对上阿谀奉承,曲意逢迎,对下威势严厉,刑罚残酷,听信赵高的邪说,废除嫡子扶苏而立庶子胡亥。待到诸侯已经叛变,李斯这才想到要直言劝谏,这难道不是已经太晚了吗?人们都说李斯为秦竭尽忠诚,到头来却反受五刑而死,可我通过考察事情的本质,却得出了与世俗不同的看法。否则的话,以李斯的功劳是可以与西周的周公和召公相并列的。

【原文】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、谒者、侍中①,更往覆讯斯,斯更以其实对,辄使人复榜之。后二世使人验斯,斯以为如前,终不敢更言。辞服,奏当上。二世喜曰:“微赵君,几为丞相所卖!”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,则楚兵已击杀之。使者来,会丞相下吏,高皆妄为反辞以相傅会,遂具斯五刑论②,腰斩咸阳市。斯出狱,与其中子俱执,顾谓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,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。二世乃以赵高为丞相,事无大小皆决焉。

【白话】赵高派他的十多个门客假扮成御史、谒者和侍中,轮番前去审讯李斯。只要李斯更改口供而据实以对,赵高便命人对他再度拷打。后来二世果真派人来核查李斯的案情,李斯以为这次又是和以前一样,于是不敢再更改口供。核查案情的人回去后,向二世报告,二世高兴道:“如果不是赵君,我几乎就被丞相出卖了!”二世派去查办三川郡守李由的使者抵达三川郡时,李由已被楚军杀死。使者返回咸阳汇报,此时李斯已经被下狱查办,赵高等人就编造了一套李由谋反的说辞互相附会。于是,李斯被判处五刑,腰斩于咸阳街市。李斯走出监狱,与他的次子一道被押赴刑场,李斯回头看着他的次子道:“我想再和你牵着黄狗,一起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,可惜再也办不到了!”于是父子相对痛哭,三族全被诛杀。二世遂命赵高担任丞相,政事无论大小皆取决于赵高。

【姚注】

①御史:商周时为史官,至秦兼掌监察。谒者:国君的近侍。侍中:秦时为丞相府的属官。

②五刑:《汉书·刑法志》上记载:“汉兴之初,虽有约法三章,网漏吞舟之鱼。然其大辟,尚有夷三族之令。令曰:‘当三族者,皆先黥,劓,斩左右止,笞杀之,枭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。其诽谤詈诅者,又先断舌。’故谓之具五刑。彭越、韩信之属皆受此诛。”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:汉朝建立初期,虽因约法三章而出现了大的漏网之鱼,但在判决死刑犯时,还是有诛灭三族的法令。法令规定:“应当诛灭三族的罪犯,首先施以黥刑(脸上刺字涂墨)、劓刑(割去鼻子)、砍掉两脚脚趾,接着鞭笞至死,砍下首级,而后在街市将其剁成肉酱。如果有诽谤诅咒的,还要先割断舌头。”这就是所谓的“五刑”,彭越、韩信等人当年都是这样处死的。汉承秦制,李斯既与韩信、彭越一样被判处诛灭三族之罪,故所受的五刑也必定与其相同。

权力拿起来容易,放下去难_李斯死因_姚尧精读《资治通鉴》第44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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