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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 有什么用 意义价值来衡量?怀有多种道德的人:尼采-查拉图斯特拉“吾丧我”@认知看清自己@hasmart

道德经守情庄子思想说什么

如何理解尼采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》里的这段话?杀人应该是出于同情?

在道德体系中,怜悯是道德而报复不道德,允许罪犯为自己辩护道德,封缄其口不道德。如果罪犯不知自辩,执法者还得替他找个辩护人以保护他的权利,这出于公正,是道德的要求。

犯罪者也有过道德,这道德也曾是大众化的、符合公序良俗的。但他在犯罪时的行为却是反道德反大众的,所以他的心里曾经有两种道德。

只有一种道德的人是幸运的,他可以用一条标准来绳束自己并安全地活到死,他能在他的道德里活成一位圣人,一个天使。但这种活法有个问题,它会使你成为一个活死人。

比如你喜欢美食、进入青春期后开始爱慕异性,你对这些欲望都是怀有很大热情的,忽然你有了道德,你就依道德克制自己,你说贪吃是不好的,色欲是堕落的,你远离美食美色,你圣洁起来了,同时你的热情也消失了。你的热情在道德的镜片下变色,成为生命的毒药,但你的克制又产生痛苦,毒药就是止痛药,作为圣徒的你是不能饮鸩止渴的,你只能饮用道德来营养自己,可道德是种虚拟,而欲望很实际,这就导致你的精神富足而身体亏虚。

怀有多种道德的人怎么样呢?我不能离弃我的配偶,这是婚姻的道德,我又爱上个情人,忠于内心是爱情的道德,道德与道德是相互冲突的,又是互相妒忌的,一种必然要压倒另一种,借此来占据整个的你。当不同的道德在你内心冲突时,损害的是道德本身吗?当然不是,道德是一种虚拟,它本身是金刚不坏的,真正被虚弱损害的只有你自己。

但怀有多种道德却有一种好处,就是当道德们相互厮杀时,是能够把人的自我毁灭的。当你觉得“我是个贤妻良母”、“坚定的唯物主义者”、“我是圣徒”的时候,反向的道德厮杀过来,在你心中养蛊反噬,你在通奸、算命、暴饮暴食中看清了自己的本来面目,你只是个被不同思想驱动的肉体,这才是你的最高真实。

这个时候的你,岂不是真正自由着的吗?此时你不再是人们口中的人,而是完成了对人的超越。

所以尼采说“你得珍爱你的道德,因为你可以因它而死灭。”

这种死灭不可怕不可悲,因它是使一个人重生的前提,就像烦恼是智慧的前提一样。

法律背后是公认通行的道德,所以法官们执法断案凭的也是道德,这份内心的道德不死,法官们才能将自己的审判合法化乃至神圣化。

所以一个人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的时候,作为审判者你实际是替死者行了报复,但在道德要求下你行报复就不道德,你必须改称怜悯——只有怜悯,才能不站在相互冲突的对立面,从而彰显公正。

道德能使一个人自满自足,而后安然地活在自己的选择里面,这是一种假象,它和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、宣布哨兵神圣不可侵犯一样都是假象——难道不正是有人来侵犯你才这样宣布的么?真正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物理法则,朝天扔苹果就要被砸脑袋,这用得着谁费力去宣布么?

正因道德是人为的假象,只有让多种道德在内心里冲突厮杀起来,把依道德形成的人格毁灭,才能真正地解放并自由人。

所以法官的怜悯不过是一种不自觉的、惺惺然的虚假,尼采说“你们所谓善良者,有许多使我生厌之物”——这个使他生厌之物就是虚假。“但那并不是他们的恶”——因为被道德和人格统治着的人是不自觉的——这和耶稣说“别责怪他们,他们干啥他们自己并不知道”是一个意思。

耶稣看懂了就原谅了,尼采不这样,他希望来场疯狂,把这些虚假伪善、把这些人格道德全毁灭了最好,这样人才能超越社会给人下的那个定义。

当你不再是那个人了,你就超越了人。但这种超越其实也是回归,它是“吾丧我”的一种另说,庄子的想法是人洗个澡就能见底色,尼采是我洗个澡,我就新鲜且支棱了。

保持平常心态心大:《自题金山画像》什么意思?达到什么境界 《庄子齐物论》《庄子列御寇》-苏轼-出离先外物而后丧我脱落一切使自性显露出来才有朝徹见独@hasmart@召北研究院


“勇于敢则杀。勇于不敢则活”,是在教人临阵脱逃吗?

如果杀活是指主体的生死,干嘛不写成“勇于敢者则亡,勇于不敢者则存”呢?

用生死存亡表状态比杀活严谨,因杀活对仗用时常表动作。

比如古代说良医活人,是指良医正处于活体状态吗?非也。医者主体,病人为客,活只是救助动作。

现在把医疗替换为战争、医生替换为兵将重新代入,那么——勇于敢者则杀,勇于不敢者则活——其意即:

将勇猛加诸于果决,兵将就成了杀伐之凶器。将勇猛加诸于谨慎,兵将就成了救亡之重宝。

只有这样,下文的天之所恶才有对象。

为什么这么说?因为天地无情生而不有,也就没必要厌恶它所生的东西,行凶的和被杀的都是天之子民,天无偏不向,没有厚此薄彼。

天为至公,损有余而补不足即出于此性。至公无私,无私不恶,是故天不恶人,是人依自我主观意识进行的妄动在自恶于天。

这种妄动是什么?就是把勇猛加诸于果决和谨慎的两种行为。

这里就出现一个难理解的问题了,前者带来杀伐,自绝于天称为恶,可后者带来救亡,这明明是好事吧?

在人是好事,在天则未必,天之公就公在这里:你把勇猛加诸于谨慎去救亡,依然是妄——你打个替天行道的大旗、你妄言人间因果、诈称先知,你说要救这世上另外三分之二的受苦人,你算老几啊?

对错利害这些人说了不算。圣人也是人,他也说不准,所以叫圣人犹难之。

人和圣人说了都不算,听谁的?听天的呀,天自有道,天之道是什么?老子马上安排——

天之道,不战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而善谋,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。

这就是说,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啊,让心里头那些大牲口都歇了吧,你看修桥补路双瞎眼,作恶多端儿女全,就以为天道不言不语好像没知觉,其实天网恢阔,谁也漏不出去,只不过它是以一个很舒缓连绵的姿态去谋划这些事情,该起作用的时候它不用你念咒召唤,自个就来了,而且来了你就挡不住也抗拒不了,这份碾压还不是天在主动碾压,而是你不合道、不跟上它的节奏走,自己就跑到车轮下了。

所以这章不是教谁做逃兵,而是指出人算不如天算,自以为是就是在网眼里作祸,越俎代庖更是挥舞螳臂到辙印里去等车。

想问知友们都是如何看待尼采说过的“没有真相,只有诠释”这句话的?

认知不是建立在事实之上的,而是建立在权且这么说之上的。

全色盲看红绿灯只有灰度,非色盲认为灰度不是事实,那红绿黄就是事实吗?不,那和色盲们的反馈一样,只是共识。

色盲站一边,非色盲站一边,两边人都有基于自身条件的、对事实的认知和共识,红绿色盲过来一看:你们争个什么东西?

可被认知者的认知角度及信息不知上限,而认知者的条件不一、手段有限,极限在哪里就只好先认定这极限以内的就是事实,而当认知建立在这种权且之上,你就知道假象固然是一种胡说八道,真相也不过是稍微正经一点的胡说八道。

也许高维生物可以看到更多信息和层面,但他们的反馈将依然是偏见——尽管那是比我们更全面的偏见。

物理和事理在偏见层高度一致——拿个苹果在手,试问“手里有苹果”是诠释还是真相?

眼耳鼻舌身感知到了形状颜色硬度香气滋味,意识搜索记忆,告诉你这样子这味道的就是苹果,但这一切都是由感知生成的信息团,不是苹果本身。

要知道感知是感知器对物体的诠释——都轮不到意识层面,在感知层就已经不能保证真实了,而就着对错难言一知半解的东西总结真相,本身就是愚蠢和狂妄。

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”,动用感知和意识等工具去探究世界即有为法,有为法得到的都是些如梦似幻的东西——镜花水月不是花月本身,而只是水镜对月花的反映。

水是色盲之眼,镜子就是非色盲之眼,试图通过媒介体认实相是徒劳的。没有真相不是说不存在真相,而是说主体无法通过探寻分辨的动作来到达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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